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杰出的路途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石家庄市井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展开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乱象”整治。8月1日上午,记者随警作战,在县城百货大楼十字路口跟踪采访。
到达现场后,记者看到岗楼前放着高音喇叭,重复进行播送宣传,城区执勤民警忙着查办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并提醒过往大众恪守交通规则,文明安全出行。
8时58分,一名女子骑电动自行车载着一名儿童从建造南大街向北驶来,并未佩带安全头盔。“您好,请靠边泊车!”交警进行拦停,将女子带至安全地带对其进行了批判教育,并给予了相应处分。
9时7分,一名女子骑着一辆无牌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行进,交警举手暗示将该女子拦下。“你的车为什么不上牌?”女子靠边后,民警对其询问。“前段时间有事给耽误了。”“请你尽快到车管所挂牌,往后无牌车不准上路行进了。”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判教育并予以处分后才放行。
几分钟后,交警又拦下一名骑车未佩带安全头盔的男人,男人称自己有安全头盔,扭头从后箱里拿出头盔戴上。“你有头盔为什么不戴?”“走得急忘了。”交警随即告知男人,佩带安全头盔是事关生命安全的大事,不能存在侥幸心理,作为交通参与者,骑乘安全一刻也不能放松。经过交警教育,男人认识到了不戴安全头盔的危险性。
在检查过程中,交警还对电动车驾驶人戴头盔不规范等问题现场进行了纠正,在两个多小时内,共查办了42起交通违法行为。
“从我们的法律行动来看,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能恪守规定,文明骑行,但仍有一些人存在不佩带安全头盔、骑车逆行、违法载人载物等现象。”井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郝军喜表明,往后将继续加大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力度,让人们形成“不想违、不敢违、不能违”的杰出氛围,共建文明有序的杰出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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